Ag尊龙平台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472461251/2025-10734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4-14
文号: 缙农发〔2025〕23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JYD65-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缙云县 2025 年 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15 08:23:29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缙云县 2025 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缙云县2025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扛牢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2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应用,补齐水稻机械化栽植环节短板,高质量落实好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的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水稻单产提升目标,坚持农机农艺相融合,试点创新与全面推广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水稻机插推广提升工作,引导广大种植户提高机插积极性,培育一批水稻机插作业服务组织,建树一批水稻机插作业应用典型,进一步夯实我县粮食安全基础。  

(一)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机插作业面积任务,水稻机插率达到38.3%以上(附件1)。

(二) 鼓励农事服务中心开展集中育秧(苗)、机插服务,培育水稻育秧能力5万盘以上集中育秧基地1个。

(三) 推动早稻高质量生产,鼓励早稻种植户采用机插模式,建立早稻机插示范基地1个。

(四)建立山区梯田水稻机插技术应用示范基地1个。

二、政策措施

(一)壮大机插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开展水稻机插社会化服务。对年度水稻机插作业面积80亩以上的试点主体,给予一定作业奖励,奖励标准每亩不高于98元。年度单机作业面积达到80亩以上,每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800元(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的不再奖励)。

(二)扩大山区机插面积,鼓励方溪乡、石笕乡、大源镇、胡源乡、溶江乡、双溪口乡、三溪乡等7个机插薄弱乡镇,采取强村公司+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低收入户)等组合方式,采用小型插秧机+无人机吊装等生产方式,探索开展水稻机插扩面试点。上述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委托)指定实施主体,机插面积达30亩以上的,给予120元/亩的奖励。

(三)提升育秧保障水平,鼓励农事服务中心开展集中育秧服务,提供工厂化育秧订单服务。对订单育秧量达到5万盘以上的农事服务中心,按实际订单量给予每盘2元奖励,实施早稻育秧育苗一体化服务的另外给予每盘2元补贴。单个主体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围绕“稻菜”轮作模式,鼓励建设集中育秧服务点,引进智能农业装备、技术提升机械化育秧、插秧智能化水平,统筹农机购置、报废更新、设施农业提升和产业项目资金,支持开展机械化育秧成套育秧装备、育秧盘、育秧棚、运输装备、智能作业装备、监测装备、数字化平台等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环节是水稻生产重要环节,是新质生产力的应用的重要表现,是药肥减量的重要措施,是增产增效的重要保障,要把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作为粮食生产和安全保障的重要工作内容。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和农技生产专家技术服务团队,科学制定机插目标任务、技术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层层落实。

(二)深入宣传,强化引导。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以及水稻机插秧现场会、技术交流会等方式宣传水稻机插秧的优势和扶持政策,提高农民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认可度,为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策作用,拓展水稻机插应用与创新空间,引导种植主体采用水稻机插移栽技术;引导种植户与服务组织分工合作,开展水稻集中育插秧服务;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机插技术创新试验,完善机插作业自动化、数字化、无人化和作业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机插作业能力提升、机插作业水平提升,机插作业面积提升。

(三)加强投入,强化保障

统筹项目资金粮食补助、项目扶持、购机补贴等资金,加大机插相关能力建设,用足用好省级试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给予配套支持。视财力保障情况,本试点优先保障提升育秧保障水平、扩大山区机插面积,直到年度试点奖励资金发放完毕。

(四)明确对象,规范流程?;遄饕凳缘闶敌忻ブ乒芾?,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参与水稻机插秧作业试点。主体于4月17日前填写申请表(附件2)拟定年度机插品种及面积计划,向主体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开展机插作业服务。参与水稻集中育秧服务的农事服务中心和7个机插薄弱乡镇,4月17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实施计划。年度试点实施计划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后实施。    机插作业主体合理安排机插作业,按时间、地点,做好地块位置、作业时间、作业操作人等信息记录(附件3),鼓励有条件的主体拍摄机插作业前后地块变化情况,作为补充依据。各乡镇街道做好汇总审核,填写汇总表(附件5),对有疑问的面积进行抽查(附件4),核查无误并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汇总材料,将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各机插作业主体银行账户。

参与作业补贴的插秧机必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补贴面积以作业监测终端上传数据为准,作业监测终端因故障或信息缺等原因,记录作业面积有异议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核查确认,机插作业主体签字认可,作为作业面积补充依据。

本方案自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至施行日期参照执行。

附件:附件1.缙云县水稻机插秧作业工作目标.docx

   附件2.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3.水稻机插秧作业记录表.docx

   附件4.缙云县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核验表.docx

   附件5.水稻机插秧作业服务汇总表.docx

   附件6.水稻集中统一育秧服务协议.docx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缙云县2025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缙云县2025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wps


附件:
附件:
Ag尊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