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调整范围及原因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布局用地功能,提升用地强度,更好的提高土地使用的经济性,保障缙云文化用品创意产业园、新建镇敬老院等项目发展用地需求,新建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对本次规划涉及的地块用地性质、用地布局、控制指标等内容进行了研究。本次规划范围约为94.31公顷,包括洋山工业区和另外4个零星地块。
二、调整后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对路网及用地进行了优化,调整内容详见附图。主要地块调整情况如下:
C-23地块规划为缙云文化用品创意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为7.5公顷,容积率1.5-2.5;绿地率5%-10%;建筑密度40%-60%;建筑限高50.0米。
A-09-01地块规划为新建镇敬老院项目,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变更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上限由1.2调整为1.5;绿地率下限由25%调整为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由22.0米调整为30米。
A-102-01、03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上限由1.0调整为1.8;建筑密度不变;建筑限高由22米调整为12米;绿地率下限由25%调整为30%。
规划原文:http://www.chuanfa-mannequins.com/art/2023/10/13/art_1229601098_5187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