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缙云县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调整。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5亿元,再融资债券2.5亿元。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年初我县已将再融资债券2.5亿元编入年初预算(注:线下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用途,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亿元。
2.部分项目预算类型调整。受垦造耕地相关政策变化,预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土地折抵指标收入仅有0.64亿元。为避免土地折抵指标收支出现赤字,拟将年初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折抵指标收入中安排的相关项目1.06亿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亿元。
3.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差额调整。按照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年初向县人代会提交的预算草案中,已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预计年中下达数纳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县上下积极努力争取,2021年上级实际下达补助资金超出了年初预算数。为此,需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亿元。
4.年中压减支出调整。根据省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支出要求,年中压减支出2.82亿元,需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亿元。
5.实行“收付实现制”调整。按照省财政厅工作部署,从2021年起财政预算支出从“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核算,预计减少支出6.85亿元,需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亿元。
6.预备费分解。2021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8000万元。根据预备费动用情况,将动用的预备费7907万元分解到相关支出功能科目,剩余部分93万元予以压减。
调整后,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37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63.14亿元增加0.23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3.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根据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以收定支”规定,结合年度预算追加和压减支出等情况,拟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8亿元,调减土地折抵指标收入5.66亿元。
调整后,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7.01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算减少15.4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3.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亿元,下降23.2%;土地折抵指标收入0.64亿元,下降36.5%。
2.支出预算调整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整。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9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用途,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4亿元、“其他支出”9.5亿元。
(2)部分项目预算类型调整。由于土地折抵指标收入未达预期,为避免土地折抵指标收支出现赤字,拟将年初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折抵指标收入中安排的相关项目1.06亿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相应调减“城乡社区支出”1.06亿元。
(3)预算追加调整。根据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实际需要,需追加征地和拆迁补偿等项目支出1.86亿元,相应调增“城乡社区支出”1.86亿元;根据省基金补助情况,相应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0.05亿元、“其他支出”0.06亿元。
(4)年中压减支出调整。根据省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支出要求,全年预计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5.47亿元,需相应调减“城乡社区支出”5.35亿元、“其他支出”0.0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09亿元。
调整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6.46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31.12亿元增加5.3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8%。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比上年减少1.46亿元以及本年度涉土收入减少导致相应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由于预计2021年我县国有企业上缴等收益增加,拟调增“利润收入”0.15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亿元。
调整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36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算137.8万元增加1.3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086.7%。
2.支出预算调整
由于收入预算调增,拟增加安排缙云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相应调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万元。同时根据企业亏损情况,拟减少安排缙云县安顺运输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6万元,相应调减“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6万元。
调整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50万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156万元增加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8.1%。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央的规定程序,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21号),核定我县2021年新增债务限额14.9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核定的债务限额65.97亿元,2021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0.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4亿元。2021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为79.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4.62亿元,专项债务34.39亿元,低于省核定的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核定数80.87亿元作为我县202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