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舒洪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调整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党政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条重要途径。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我镇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信息公开包含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财政人事等相关信息,依据县里要求在公开时限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镇充分利用、发挥现有资源,提供优质社会服务,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实时动态信息,同时还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舒洪发布等公众媒体,镇政府联同村级双向公开,确保群众及时、准确、高效的获取政府信息,大力宣传政府信息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8 | 108580.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さ谌胶戏ㄈㄒ?/p>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公开意识、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镇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有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发布平台主体责任、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响应、错误信息处置、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三)加强目标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对外公开,真正实现机关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便民和高效,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